新中国慷慨免除日本战争赔款 日本为何不领情(12)

2017-02-23 9:22 来源:邪恶报 作者:佚名

5、对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赔款

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在英国殖民地时代统称马来亚,1951年9月旧金山对日讲和会议时,马来亚仍是英国的殖民地。所以英国在旧金山对日和会上放弃日本的赔款,也就意味着代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等殖民地也放弃日本的赔款,因此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独立后,在法律上已没有资格向日本索取战争赔款。

新加坡是海外华侨聚集的地方,新加坡的华侨们在中日战争中曾积极支持中国的抗战。因此1942年日军占领新加坡后,曾大肆搜捕华侨中的抗?日分子,即所谓“华侨大检证”。此外,日军在占领期间发起了强迫华侨捐款的“献金”运动,要求华侨们捐款5000万元(英国当时发行的马来亚货币单位)。1962年,新加坡机场附近的建设工地中,从地下挖掘出600多具人骨,据说这是日军占领新加坡时屠杀华侨的遗体。因此在新加坡掀起了向日本讨还“血债”的运动。

日本以英国已放弃赔偿为由,声称新加坡根据国际法无权再向日本索取赔款。然而新加坡方面却说:“赔款不应该仅仅考虑法律,更要考虑到道义,新加坡在道义上有权向日本追讨‘血债’”。1962年8月,约有10万新加坡华人举行游?行示?威,要求日本对血债进行赔偿。两国间关系一时间十分紧张。来新加坡方面撤回了赔偿血债的要求,但要求日本赔偿当年的5000万元献金。1967年9月21日,两国达成了“日本国和新加坡共和国9月21日协定”。一般的国际协定都要说明是关于什么问题的协定,之所以会有“9月21日协定”这样奇怪名字的协定,主要是日本政?府害怕提到赔偿的字样会遭到国内反对党的攻击。

在“9月21日协定”中,日方同意提供5000万元的无偿援助作为赔偿当年的强征捐款。但强征捐款是在当时的马来亚境内进行的,所以赔款应该分给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各一半,最后新马两国各得到2500万元的赔款。马来西亚本来没有向日本要求赔款,但在新加坡的斗争下,也得到了一笔“意外的收获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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