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宝山案件:中国建国之初第一刑事大案(2)

2017-02-23 9:22 来源:邪恶报 作者:佚名

白宝山:抢劫的时候一定要杀人; 

白宝山:遇到警察不能跑,要迎上去打,要迎上去打;白宝山:派出所要你送礼就给他们子弹,就给他们子弹;白宝山:买枪不如抢枪,买枪更容易暴露; 

白宝山:工作的时候不要留下任何指纹;

白宝山:不要打架不要骂人,要么就把他们杀掉;白宝山:每次做事都要做好有去无回的打算,不要考虑自己的得失;白宝山:随时随地要准备杀人灭口; 

白宝山:我永远是个好人。

白宝山主要案件: 

1,在监狱服刑期间,杀两人(当着两个人得面挖深坑,说是农活,然后晚上杀死埋了)。 

2,刑满释放后1996年3月31日,石景山高井热电厂用粗铁棍打伤哨兵,抢夺56半自动一只。 

3,4月7日,装甲兵司令部留守处,两枪打伤哨兵一人。 

4,4月8日深夜,北京市石景山公安分局防暴大队的巡逻车,枪伤三名巡警。 

5,4月22日,北京市丰台区八一射击场,射杀哨兵一人,夺走哨兵身上携带的手抢枪套连同空弹夹。 

白宝山案件:中国建国之第一刑事大案

白宝山案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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