变态杀手 第八名
约翰·韦恩·加斯(John Wayne Gacy)
约翰·韦恩·加斯,外号“胖子”(TheFatMan)、“杀人小丑”(Killerclown) ,出生于1942年3月17日。出生于芝加哥的他,以优异的成绩于商学院毕业,之后结了婚并成为了一名出色的销售员。但这些未能掩盖他潜在的兽性,他在1972年至1978年12月期间在美国东岸芝加哥(Chicago)绞死了33人。最终于1994年5月10曰他在伊利诺州的监狱被施以注射毒针处死。
变态杀手 第七名
泰德·邦迪(Ted Bundy)
泰德·邦迪 ,外号“校园杀手”(TheCampusKiller) ,出生于1947年,他是学校的模范生,但在他心底的深处却住了一头恶魔。他最喜欢潜入校园杀掉女学生,又或者以他的魅力邀请女学生出外游玩,再加以杀害。泰德·邦迪在1974年1月31日至1977年2月15日杀害至少19人,但真实人数可能高达40人。犯案地点遍布全美国各省份。1977年2月15曰,他终于落网,并凭着一名被害者身上的牙印定了他的罪,在电椅上终结其罪恶的一生。
变态杀手 第六名
查尔斯·曼森(Charles Manson)
他的排名不是靠人数,而是靠他的组织的影响力
查尔斯·曼森于1934 年 11 月 12 日在美国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 (Cincinnati, Ohio)出生的Charles Manson组织了凶残的杀人组织Manson Family,成员是一群仰慕他的追随者(多数为年青富有的中产女性)所组成的杀人集团。该集团在美国西岸加州(California)杀害7人,但他自称杀了35人。最终在San Quentin监狱被判终生监禁。
上一篇:上一篇:鱼也会接吻 接吻鱼为什么接吻
下一篇:下一篇:疑点重重的京温女孩跳楼事件
世界上往往有许多事无法解释,或许是因为现在我们的科学水平还比较低,无法解释。比如有些人会拥有一些我们无法理解的能力,甚至他们自己也无法解释。无论大人还是孩子,都非...详细>>